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9

  因工作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现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 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评价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于2022年1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drhr@cdr-adr.org.cn,报名表文件名称格式应为“评价中心-姓名-毕业学校”。

  三、面试

  收到简历后我们将认真审查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要求、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正式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不占事业编制,待遇面议。

  五、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实信息,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 防范公开招聘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业务工作范围与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业务工作范围与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应在应聘时做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若聘用后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10-85243779(工作日8:30-16:30)。

  监督电话:010-85243591(工作日8:30-16:30)。

  

  

  附件:

         1、岗位信息表

         2、评价中心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