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评价中心举办医疗器械警戒工作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4-04-22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器械警戒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评价中心于2024年4月11日在杭州举办了医疗器械警戒工作培训班,对《医疗器械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试点稿)》及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培训对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明确了试点工作要求;分别对《医疗器械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试点稿)》、哨点医院、故障报告、患者登记系统建设的思路和构想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山东、江苏、浙江分别分享了医疗器械警戒试点管理成果、实施成果及警戒系统建设经验;医院专家和注册人代表分享了警戒试点工作实践及警戒体系建设经验。与会代表对培训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中心副主任邓刚在讲话中强调警戒试点工作启动一年来,在医疗器械警戒体系制度文件制定、注册人主体责任落实,以及监测模式方法创新探索、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希望各参与省能继续创新警戒工作思路,推动辖区内医疗器械警戒工作在现有警戒工作基础上有发展、有创新、有突破。来自17个省局的器械监管处有关负责人、省级监测机构的相关人员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浙江省局药品安全总监张海军出席了会议。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各方对医疗器械警戒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医疗器械警戒的工作重点,为推进医疗器械警戒工作走深走实及医疗器械警戒制度的推广实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