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能力水平,11月3日下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携手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北京市丰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训会。
国家中心副主任李见明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全局高度、药品监管制度改革的历史广度、药品上市前后安全性研究的专业深度,阐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强调医疗机构发挥报告主体作用对维护患者用药安全的深远意义,激励医疗机构继续保持积极报告的责任担当和职业精神,为保护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屈浩鹏做培训动员。北京市丰台区市场局副局长赵冬梅主持会议。国家中心业务骨干以“医疗机构如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为题,为三、二级医疗机构、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监测员做工作培训。
国家中心部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北京中心主任钟蕾及工作人员,丰台区市场局及丰台区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