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的常见问题与回答(Q&A)4
发布日期:2017-09-08
1.按法规要求每5年提交一次PSUR的产品,是否可以在第5年一次性报告5份1年期的《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答:不可以。
根据《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要求,制药企业应以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CBD)为起点计,撰写PSUR。
如果公司统一的PSUR撰写频率高于我国现行法规要求,依据公司统一的PSUR撰写频率进行提交。可以提交以国际诞生日(IBD)为起点计的PSUR,且应在第一次提交PSUR时补充IBD和CBD时间间隔内的数据并进行分析,之后保持PSUR数据覆盖时间连续。不接受一次提交多份PSUR的报告方式。
如果公司统一的PSUR撰写频率低于我国《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应提交符合我国要求撰写的PSUR。
2.进口药品的PSUR,哪些内容需要翻译成中文?
答:进口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除病例列表(Line Listings)和汇总表(Summary Tabulations)外的其他部分均应翻译成中文,并随翻译后的公司核心数据表(Company Core Data Sheet,CCDS)和原英文PSUR一起提交。
3.进口药品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安全性信息变更情况是否应纳入PSUR撰写内容中?
答:应该。
按照《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要求,进口药品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安全性信息变更情况应在(四)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变更情况部分进行详细介绍。如果公司有全球统一的公司核心数据表(如CCDS或RSI)文件,请对我国药品说明书与核心数据表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比较,对于差异部分请解释理由并说明影响;若无统一公司核心数据表,需要与其他国家药品说明书的相应内容进行比较,并解释理由和说明影响。
4.进口药品PSUR中是否需要包括中国境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据?
答:需要。
进口药品PSUR中应包含公司在中国境内收到的,以及中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反馈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据。反馈数据的获取应定期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沟通。
5. 提交PSUR时对附件中的药品说明书有何要求?
答:应提交当前最新版本的中文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如无CCDS,还应提交原研国现行的说明书。上报PSUR时,国内药品说明书若已提交修改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且尚未得到回复,则应在提交表和正文的“摘要”及“安全性信息变更”中进行说明。
6.药品改变包装规格,或增加适应症,是否需要变更PSUR递交频率?
答:如果药品的监测期未发生变化,当前报告频率不需要调整。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调整PSUR递交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