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成立
来源:甘肃省中心    发布日期:2022-09-23

  近日,经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更名为“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这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后,新成立的第五家省级药物警戒中心。

  新成立的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将承担全省药物警戒相关工作,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相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药物滥用监测相关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开展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方法技术研究交流工作。

  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的成立,适应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省级药物警戒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分析与管理能力,扩大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管理范围,将通过监测、识别、评估等警戒活动,科学辅助监管机构排查安全风险、形成风险清单、明确监管重点,有效提升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对于加强甘肃省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