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关于2022年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0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事业发展,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科学研究水平,结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现发布2022年开放课题。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相应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培养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促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事业的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药品监管和评价工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单位

  开放课题面向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企业等单位。

  三、申报指南

  开放课题设有申报指南(附件1),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点,自行选择一项研究课题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开放课题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

  2.申请人主持和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能参与实际研究工作。

  3.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或从事科研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5.课题研究保密事项与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等,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课题管理工作程序》相关要求执行。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请于2022年8月26日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药品评价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名单。申报书有关要求如下:

  1.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请申请人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加盖骑缝章。

  2.电子版申报书请报送,签章纸质版申报书扫描件和相同版word版本。

  3.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申请课题序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形式命名。

  4.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zhywc@cdr-adr.org.cn,纸质版申报书邮寄至药品评价中心。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10-85243718

  邮寄地址: 北京市建国路12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办公室,邮编:100022。

  

  附件: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2022年)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开放课题申报书》(2022年)